我院召开贯彻落实教育部“四不准”专题会议
2018年9月13日上午10点,在学院第一会议室由我院招生就业处组织召开了我院贯彻落实教育部“四不准”专题会议,各系就业工作专职人员、2018届毕业班辅导员参加。
与会人员学习了9月6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及9月12日省教育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的要求,我院指派纪检监察办作为校内监督举报部门,指派招生就业处作为宣传贯彻教育部“四不准”等规定的部门,负责接待学生反馈的就业信息,并做好毕业生反馈信息的处理工作。
学院要求各系部必须提高认识、认真排查,督促本系2018届毕业生辅导员排查本班是否有违反“四不准”的情况,一经发现,立即上报、迅速整改、狠抓落实。要求各系部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四不准要求”,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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